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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繳費基數是固定不變的嗎?
社保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,每年調整一次,確定之后,一年時間內不會變動。每個地區(qū)的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時間不同,大部分是在每年的4月到7月之間調整。一般是在當地公布新的社會平均工資數額后,從調整月開始多退少補。
跳槽到新公司,社保繳費基數如何確定?
根據社保相關規(guī)定,職工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基數,根據本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。但是新單位無法統(tǒng)計員工的上年度平均繳費工資,所以會按照入職首月的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,到第二年再根據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。
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是多少?
社保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%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。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省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%的,以上一年省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%為繳費基數。
比如,東莞市的最低繳費基數由3376元上漲為3958元,增加了582元。職工本人繳費錢數(繳費比例8%)增加了46.56元,用人單位繳費部分(繳費比例14%)增加了81.48元。
深圳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及繳費基數表(2021年1月起執(zhí)行)
基本(非深戶)22%14%8%
醫(yī)療保險一檔(基本+地補)8.2%6%+0.2% (非企業(yè)單位)2%職工月工資總額。7.2%5%+0.2% (企業(yè)單位)
二檔(基本+地補)0.8%0.5%+0.1%0.2%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。
三檔(基本+地補)0.55%0.4%+0.05%0.1%
1、“本市最低工資”是指當前深圳市在崗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2200元;
2、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,深圳市各項社會保險征繳基數涉及2019年度全省全口徑從業(yè)人員月平均工資、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,分別按6756元/月、10646元/月的標準計算;
3、此表不含工傷保險浮動費率、失業(yè)保險浮動費率,實際繳費金額以系統(tǒng)計算為準。